关于举办湖北省第十二届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
组委会 发表于 2019.4.22| 点击数8388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团委、学联,各高等学校团委、学生会(研究生会),省直机关团工委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,进一步推动全省广大青年大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、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、深化高校素质教育,今年,团省委拟联合有关部门在武汉轻工大学共同举办湖北省第十二届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。
一、参赛对象
凡我省在2019年6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高等院校(含民办高校、独立学院)在校专科生、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(不含在职研究生)都可申报作品参赛。
二、作品要求
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、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、科技发明制作三类。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。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、经济、社会、法律、教育、管理6个学科内。
三、活动步骤
(一)组织发动阶段(2019年4月中旬前)
各高校成立参赛协调小组,制定本校竞赛组织实施计划,并在学生中充分宣传发动,积极组织作品申报。请各校负责竞赛活动的老师(限1人)加入2019年湖北“挑战杯”大赛工作QQ群(群号:825287449)。
(二)校级竞赛和组织申报阶段(2019年4月中旬-4月底)
各高校于2019年4月底前举行校级竞赛,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,并于4月30日前完成省级竞赛网上申报工作(申报链接另行公布)。
(三)全省评审阶段(2019年5月-6月)
1.2019年5月初,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作品进行网上初评;
2.2019年5月中旬,召开评审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,对初评结果进行合议,确定进入终审决赛作品;
3.2019年6月初,举行终审决赛;
4.2019年6月中旬,确定参加全国竞赛的作品。
四、今年变化
为组织开展好本次大赛,主办方在继承往届大赛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,不断探索创新,主要有以下两点变化。
1.实行信息化办赛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,邀请国赛官网团队设计开发省赛平台,用于作品申报、审核、评审等,减轻各校负担,提高办赛效率和评审公正性。
2.优化评分规则。参照今年国赛做法,省赛将把高校出台激励学生创新政策,联合教务、科研等部门举办校级赛事,校级赛事覆盖学生占比,校级赛事学校重视、指导教师参与、氛围营造及宣传力度等情况作为对校级赛事组织得分的评分依据,与作品项目得分一同计入团体总分。
五、相关要求
1.精心组织。各地、各高校要高度重视,将“挑战杯”竞赛列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,组成由本校主管领导牵头,团委、教务、科研等部门和学生会(研究生会)等学生组织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,做好竞赛组织的相关工作。要严肃竞赛纪律,坚决杜绝利用国家课题、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参赛的情况。
2.完善机制。各地、各高校要坚持育人宗旨,把人才培养作为“挑战杯”竞赛的首要目标,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;强化经费保障,更好地扶持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;设立指导教师人才库,将指导教师的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;对于学生申报的作品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,切实帮助参赛学生提高科研能力。
3.加强宣传。各地、各高校要突出竞赛的学术性和普遍性,积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,全方位、多层次、有重点地做好竞赛的前期宣传工作,为竞赛组织发动和有序开展打好基础;要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,引导和激励更多高校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。
联 系 人:陈 庚 邵鲁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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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省委学校部
2019年3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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